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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题
1.
【答案】
事项(1)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将外购原材料用于生产线建造,材料被领用以后,只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企业,因此不确认收入;而生产线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领用材料对应的材料的进项税额照样可以抵扣,税金无需转出,只需按照材料账面价值增加生产线成本。
更正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 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贷:其他业务成本 100
在建工程 40.4
事项(2)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企业的股利分配方案应当是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
更正分录如下:
借:应付股利 200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200
事项(3)有关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更正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0.79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0.79
事项(4)有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正确,处置资产的处理不完整。
理由: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视同日常活动,发生的营业税应当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同时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余额要转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更正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
贷:营业外支出 15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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