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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星美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报出日为2014年4月30日,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 4年5月31日完成。2013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XYZ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对该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
(1)2013年1月1日,星美公司以2700万元的价格购人-项管理用无形资产,价款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为1 5年.星美公司预计其在未来10年内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星美公司计划在使用5年后出售该无形资产,G公司承诺5年后按187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无形资产。假定税法规定对该无形资产按照15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星美公司对该无形资产的购人以及该无形资产2013年1月至12月累计摊销,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2700
贷:银行存款2700
借:管理费用270
贷:累计摊销27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2.5
贷:所得税费用22.5
(2)2013年5月1日,星美公司预付给供应商1500万元用于进口某台机器设备。2013年12月31日,该机器设备尚未到货。星美公司将该笔1500万元的预付设备采购款在“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在编制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将这1500万元预付设备款包含在流动资产中的“预付款项”中进行列报。
(3)2013年6月18日,星美公司与P公司签订管理用固定资产的销售合同,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350万元,售价1500万元。同日,双方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约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星美公司自P公司所售商品租回供管理部门使用,租赁期2.5年,每半年支付租金45万元,已知半年租金的市场价格为60万元。星美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收到P公司支付的价款。当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办理完毕。税法规定,该业务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人当期损益。
星美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0
贷:固定资产1200
借:银行存款1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200
营业外收入300
借:管理费用45
贷:银行存款45
(4)2013年7月,星美公司按法院裁定进行破产债务重整。2013年10月法院裁定批准了星美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截至2014年1月20日。星美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截至2014年4月10日,应清偿给债权人的75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星美公司认为,在年报报出之前,有关重整事项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很可能将得到法院的最终裁定,故在编制201 3年年报时确认了该项破产重整收益并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
要求:假定你是XYZ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判断星美公司对上述事项作出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处理。(不考虑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解析:
(1)处理不正确。理由:计提的摊销金额不正确,正确的摊销额=(2700—1875)/5=165(万元),同时调整所得税费用。调整分录为:
借:累计摊销10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270—165)10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26.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2.5
递延所得税负债3.75
(2)处理不正确。理由: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规定,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年内(含-年)或-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为流动资产。从预付账款的性质分析,企业显然不是为了出售或耗用的目的而持有预付账款,因此在考虑预付款项的分类时,应当重点分析其“变现”的时间。这里“变现”的含义是指该项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预付账款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取决于其最终形成资产的经济利益实现的时间及方式。为购建固定资产而预付的款项,在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分类为非流动资产,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并在附注中披露其性质。
调整处理:减少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项目1500万元,增加“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1500万元。
(3)处理不正确。理由:该业务中,固定资产售价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50万元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公允价值1350万元与账面价值1200万元的差额150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调整分录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收入 150
贷:递延收益150
借:递延收益(150/2.5/2)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30)×25%]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0
(4)处理不正确。理由:星美公司是在2014年实施的主要重整债务清偿,法院将在2014年裁定星美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偿还”与“法院裁定”这两件事情均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星美公司在2013年12月31日尚不能可靠判断重整债务的清偿是否能够顺利实施,不应在2013年年报中确认破产重整收益。
调整处理:减少2013年年报中确认的破产重整收益,将其作为2014年的债务重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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