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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汇总: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强化提高试题24套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 审计风险与审计失败的主要区别在于( )。
A.注册会计师是否查出了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
B.注册会计师是否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C.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
D.注册会计师是否明知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不如实表述
2. 行政处罚对于注册会计师个人来说,不包括( )。
A.警告
B.暂停执业
C.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D.罚金
3. 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了必要的程序,并且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仍未能发现库存现金等资产短缺,此时应认定注册会计师( )。
A.负有违约责任
B.没有过失
C.负有重大过失
D.负有普通过失
4. 如果注册会计师指派了不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助理人员进行审计而导致未能发现应当发现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并且导致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应该属于( )。
A.审计失败
B.经营失败
C.欺诈
D.审计风险
5. 注册会计师不得代委托单位行使管理决策的职能,这一规定实质上是为了将( )加以区分。
A.管理责任和报告责任
B.管理层的责任和审计责任
C.注册会计师担任的签发审计报告与管理咨询责任
D.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与被审计单位股东大会的责任
6. 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因此注册会计师决定依赖其内部控制,并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进行了简单的测试,将重大错报风险评价为低水平,进而实施了相对较为简略的实质性程序,但之后发现由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最终导致有一项影响财务报表的重大舞弊行为没有查出,于是注册会计师可能被认为负有( )的责任。
A.普通过失
B.重大过失
C.推定欺诈
D.欺诈
7.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下列( )情形,可以作为减责事由。
A.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错误
B.利害关系人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
C.验资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
D.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8.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与其过失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时,应该确定赔偿顺位,下列有关赔偿顺位和最高限额的规定中错误的是( )。
A.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B.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应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应先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D.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个或者多个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9. 下列有关侵权责任产生事由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利害关系人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B.利害关系人是指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条件1),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条件2)
D.只要起诉会计师事务所,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受理
10.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承担补充责任,则正确的赔偿顺序是( )。
A.应由被审计单位先赔偿,不足部分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
B.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先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审计单位赔偿
C.应由被审计单位先赔偿,不足部分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
D.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按比例同时赔偿
11. 下列关于事务所侵权赔偿顺位,说法最准确的是( )。
A.第一,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B.第二,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应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第三,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以上全部
12. 下列关于诉讼当事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
B.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利害关系人对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D.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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