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真题解析之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民事责度的核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一般分为两种,即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有过错才有责任,过错原则又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比如产品责任等。举证责任分配是证明制度的核心,一般分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此,《司法解释》采取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统一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模式。《司法解释》第四条第款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事务所只有存在过错时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但是事务所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由事务所自己来提出证明。根据《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事务所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执业准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另外,根据《司法解释》的精神,在确定事务所侵权赔偿责任时,除非事务所能够证明原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是由于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因素引起,否则就可以推定不实报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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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定了归责原则,下列有关归责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B.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是由审计报告以外因素引起的,可以推定不实报告与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
C.如果甲公司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D.如果甲公司的无意行为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错报,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事务所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CD,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选项CD均显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要承担审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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