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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真题解析专项练习(43)

来源:考试吧 2014-06-19 11:51:34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真题解析专项练习(43)”,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三、诉讼当事人的列置(第三条)

  1.诉讼当事人列置

  (1)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

  (2)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3)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4)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三个民事主体

  三个民事主体是指被审计单位、分支机构所属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

  3.两类诉讼当事人

  两类诉讼当事人是指三个民事主体在事务所侵权赔偿案件中应被分别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四、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和第七条)

  1.会计师事务所是否遵循了执业准则的要求作为判断其有无故意和过失的重要依据;

  2.注册会计师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

  3.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

  五、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第四条)

  1.归责原则

  (1)过错推定原则下,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模式;

  (2)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举证分配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执业准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在线练习:

  ❤单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定了归责原则,下列有关归责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B.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是由审计报告以外因素引起的,可以推定不实报告与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

  C.如果甲公司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D.如果甲公司的无意行为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错报,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选项A,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事务所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CD,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选项CD均显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要承担审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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