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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为项目合伙人。在接受委托后,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业务流程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审计项目组成员均缺少这方面的专业技能。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某软件公司张先生曾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设计工作,因此,聘请张先生加入审计项目组,测试该系统并出具测试报告。在审计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要求审计项目组成员相互复核所执行的工作,并在工作底稿的复核人员栏签字。在复核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成员之间在某个专业问题上存在分歧,A注册会计师就此问题专门致函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始终没有得到回复。考虑到该项业务的高风险性,在出具审计报告后,ABC会计师事务所专门指派未参与该项业务的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审计项目组)在业务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在业务承接时.没有开展恰当的初步业务活动或评价专业胜任能力。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组内成员均缺乏计算机系统方面的专业技能。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托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 任能力的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项目合伙人A及其项目组其他人员均不具有甲公司审计T作需要的汁算机信息技术知识,应该选派有该专业能力的人员来承担该项工作。
(2)聘请的专家张先生缺乏独立性。为鉴证客户提供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相关 的业务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张先生是参与甲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工作的人员,如果参与审计工作对甲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评价,属于自己评价自己的设汁成果,会产生自我评价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3)审计小组人员之间互相复核无法达到要求。复核人员应当拥有适当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感.因此,确定复核人员的原则是.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复核的目的。A注册会计师安排项目组人员内部的交互复核。没有按照复核的要求选择恰当的复核人员.存在问题。
(4)审计项目组成员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尚未解决就出具审计报告是不恰当的。在业务执行中,存在意见分歧是正常的现象。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有利于意见分歧的解决,会计师事务 所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程序来解决分歧,只有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后.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如果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合伙人就出具报告.不仅有失应有的谨慎。而且容易导致出具不恰当的报告,难以合理保证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5)出具审计报告后进行质量控制复核是不恰当的。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业务,应当要求在出具报告前完成质量控制复核,且对于复核提出的重大事项得到满意解决的基础上。项 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甲公司的审计业务被评价为高风险业务,应该进行质量控制复核,对于复核时问的确定,应该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而不是在出具审计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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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根据审计业务的要求,组建了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假定存在下列情形:
(1)A注册会计师以市场价格购买甲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并一次性支付房款150万元。
(2)A注册会计师的母亲于2012年购买甲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面值2000元,即将到期。
(3)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成员B被甲公司聘为独立董事。为保持独立性,在审计业务开始前,ABC会计师事务所将其调离项目组。
(4)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C不属于项目组成员,其妻子继承父亲遗产,其中包括甲公司内部职工股20000股。
(5)项目组成员D的堂兄在甲公司担任后勤部副主任。
要求:针对上述情形,分别判断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对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合伙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且款项已经全部支付,与甲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对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2)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拥有审计客户直接经济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同时担任审计客户的独立董事,所产生的自我评价、经济利益的不利影响非常重大,以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所以即使调离项目组,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也非常重大。
(4)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通过继承方式从审计客户获得直接经济利益,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拥有这些利益是不允许的。
(5)对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组成员D的堂兄虽属于其他近亲属,但堂兄的工作与财务报表的编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对项目组成员D的独立性不产生不利影响。
41Y公司系公开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2014年3月27日,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完成了对Y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当日将审计报告及已审财务报表提交给Y公司,同日Y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报表,2014年4月1日对外正式报出。
(1)Y公司2014年1月5日为甲公司2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2014年2月15日,甲公司因经营期货业务失败造成严重资不抵债,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银行借款。银行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Y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支付借款本息220万元。2014年3月10日,法院终审判决银行胜诉,并于2014年3月20日执行完毕。在支付该笔款项当月,Y公司考虑到无法向甲公司追偿,将其计人营业外支出。
(2)2014年3月29日,Y公司2013年12月10日售出的商品1000万元被退回。
要求:
(1)针对上述事项中的期后事项,请说明注册会计师应提出的处理建议。
(2)如果Y公司拒绝注册会计师针对上述事项中的期后事项所提出的处理建议,请指出注册会计师应采取的措施。
(3)考虑到期后事项的影响,Y公司管理层于2014年4月1日签署了书面声明,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事项一属于期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建议Y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二属于期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应当建议Y公司调整财务报表中有关项目的金额。
(2)如果Y公司拒绝注册会计师针对事项一的处理建议,应当考虑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Y公司拒绝注册会计师针对事项二的处理建议,由于审计报告已经提交给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通知管理层和治理层(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作出必要修改前不要向第三方报出。如果财务报表在未经必要修改的情况下仍被报出,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设法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采取的措施取决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所征询的法律意见。
(3)不符合规定。由于注册会计师关注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可能需要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相应调整或披露的事项,书面声明的日期应当尽量接近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但不得在其之后。由于书面声明是必要的审计证据,在管理层签署书面声明前,注册会计师不能发表审计意见,也不能签署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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