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单选题 |
第 2 页:多选题 |
第 3 页:简答题 |
三 、简答题
1.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在对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副总经理H同为京剧社票友,经H介绍,A注册会计师从其他企业筹得款项,成功举办个人专场演出。
(2)B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基建处处长I是战友,I将甲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指标转让给B,B按照甲公司职工的付款标准交付了集资款。
(3)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甲公司向其客户推荐ABC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每次推荐成功后,由ABC会计师事务所向甲公司支付少量的业务介绍费。
(4)审计项目组成员C与甲公司财务经理J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
(5)审计项目组成员D的多年未见的普通朋友于2015年2月购买了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0万元。
(6)甲公司系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15年末,审计项目组成员F的父亲拥有乙上市公司300股流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市值为12元。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1)至(6),分别指出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违反。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副总经理H存在密切关系,并通过H筹得演出款项,会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违反。B注册会计师参加甲公司的职工集资建房,与甲公司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会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违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甲公司)支付业务介绍费。
(4)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C与甲公司财务经理J虽然毕业于同一所财经院校,但没有形成密切关系,因此不会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D的多年未见的普通朋友在甲公司的经济利益不会影响D,因此不会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6)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F的直系亲属在可以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将产生重大的自身利益威胁,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消除这种威胁,因此会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 U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执行下列客户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承接业务前及执业过程中,分别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承接A公司审计业务前,U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管理层做了如下介绍:本所去年出具了300多份审计报告,从未发表过非无保留意见。
(2)B公司要求其重新审计已由其他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U事务所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要求写明:审计完成后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意见的副本。
(3)与C公司就审计收费达成如下协议:基本收费为30万元,如出具保留意见,按8折收费;如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按4折收费。
(4)D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直至本期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前仍未收到。项目合伙人认为不违背职业道德,无需采取防范措施。
(5)E公司财务经理是著名的税务师,项目合伙人在重大涉税事项上不得不屈从于对方的判断,并认为没有必要采取防范措施。
(6)法院指定U会计师事务所代管F公司被冻结的股票和债券。保管期间,股价大幅下跌,但U会计师事务所以未接到法院要求为由,拒绝代为出售所代管的股票。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不考虑其他情况,分别指出U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如认为不符合,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不符合。即使陈述的内容不属于欺骗性声明,也有误导的嫌疑,不符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对专业服务营销的要求。
(2)符合。
(3)不符合。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果收费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4)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5)不符合。项目合伙人屈从于客户员工判断,可能因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事务所应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6)符合。
3. ABC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1月30日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委派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负责审计甲公司2015年的财务报表,在审计过程中发生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公告中刊登“经合并后,我所成为国际一流会计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2)在接受客户关系前,A注册会计师了解客户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以及客户是否涉足非法活动(如洗钱)或存在可疑的财务报告问题等;
(3)在审计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告知被审计客户其所提供的审计业务的固有局限性;
(4)项目组成员B利用审计中获知的信息进行投资获取利益;
(5)项目组成员C的父亲是甲公司的董事。
(6)ABC会计师事务所原行政部经理D于2013年10月离开事务所,担任甲公司办公室主任。
【答案】
(1)产生不利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在向公众传递信息时,应当维护职业声誉,做到客观、真实、得体。不得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2)不产生不利影响。
(3)不产生不利影响。
(4)产生不利影响,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违反了保密原则。
(5)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和外在压力对职业道德产生不利影响。
(6)不产生不利影响。
注册会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微信搜索"566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QQ群: |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