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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题
1.
【答案及解析】
(1)应缴纳增值税=(8000+200)×17%-(850+200×17%+17)=493(万元)
(2)应缴纳营业税=10×12×5%=6(万元)
转让彩电的先进生产技术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93+6)×(7%+3%)=49.9(万元)
(4)2011年实现的会计利润=(8000+200+100+17+10×12)-6-49.9-(4800+130)-60-1800-800-350+(700-100)-(130+6)=905.1(万元)
(5)销售(营业)收入=8000+200+12×10=832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8320×15%=1248(万元)
实际发生广告费150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248=252(万元)
(6)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A=90×60%=54(万元),扣除限额B=8320×5‰=41.6(万元)
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1.6=48.4(万元)
(7)支付的银行罚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8(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5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2.5%=10(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5(万元)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9(万元)
(9)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905.1×12%=108.61(万元),实际发生1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108.61=21.39(万元)
支付的工商局罚款6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39+6=27.39(万元)
(10)应纳税所得额=905.1+252(广告费)+48.4(业务招待费)-120×50%(新产品开发费加计扣除)+9(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27.39(营业外支出)-500(技术转让所得免税的部分)-[(700-100)-500]×50%=631.89(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31.89×25%=157.97(万元)。
2.
【答案及解析】
(1)预计负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0=80(万元)
(2)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扣除限额=300×9%×9÷12=20.25(万元),实际支出31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作纳税调增。
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20.25=10.75(万元)
(3)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销售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5×40%=46(万元)
(4)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5)接受捐赠取得原材料,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企业未做账务处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7万元;
购进安全生产设备,应按照规定计算折旧分期扣除,不能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当年应扣除的折旧=24×(1-10%)÷10÷12×10=1.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1.8=22.2(万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80(管理费用)+10.75(财务费用)+46(销售费用)+10(滞纳金)+11.7(捐赠收入)+22.2(折旧)=180.65(万元)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80.65×25%-24×10%=42.76(万元)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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