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单选题 |
第 2 页:多选题 |
第 3 页:计算问答题 |
第 4 页:单选题答案 |
第 5 页:多选题答案 |
第 6 页:计算问答题答案 |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
【解析】根据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使用人和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
【答案】BD
【解析】选项A:在中国境内签订购销合同的外资企业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选项C:企业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设立了营业账簿,该企业为印花税纳税人。
3.
【答案】AC
【解析】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4.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选项A不属于免税范围。
5.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四个选项说法均正确。尤其需要注意,选项C是今年教材新增内容,需要重点掌握。
6.
【答案】CD
【解析】选项C: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选项D: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7.
【答案】CD
【解析】选项A:印花税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共享收入,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选项B: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8.
【答案】BC
【解析】选项A:印花税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选项D: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9.
【答案】AD
【解析】甲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缴纳印花税=200×10000×0.5‰=1000(元)=0.1(万元);甲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50+2=52(万元),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00-50)×5%×(1+7%+3%)+0.1=8.35(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2+8.35=60.25(万元),土地增值税增值额=200-60.25=139.75(万元),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39.75÷60.25×100%=231.95%,适用税率60%、速算扣除系数35%,应纳土地增值税=139.75×60%-60.25×35%=62.76(万元)。
10.
【答案】BCD
【解析】契税的纳税人以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为纳税义务人,因此A选项不正确。
11.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12.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13.
【答案】CD
【解析】选项A:契税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选项B: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4.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5.
【答案】ABC
【解析】选项A: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王某是住房的转让方,不缴纳契税,购买方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契税;选项B: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营业税;选项C:转让环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王某应缴纳印花税=100×0.5‰=0.05(万元)。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