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单选题 |
第 3 页:多选题 |
第 5 页:计算分析题 |
第 6 页:综合题 |
第 7 页:单选题答案 |
第 8 页:多选题答案 |
第 9 页:计算分析题答案 |
第 10 页:综合题答案 |
四、综合题
【答案及解析】
(1)销售货物同时负责运输收取的运费和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该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向个人销售取得的零售额是含税的,要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所以销项税额=[400+(35+2+11. 7)÷(1+17%)]×17%=75.08(万元)。
(2)业务(2):赠送的红酒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没有销售额的,需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7%+20×(1+5%)÷(1-10%)×17%=29.47(万元)。
业务(8):将红酒交付商场代销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计算销项税=5000÷5%÷(1+17%)×17%=14529.91(元)=1.45(万元)
甲企业销售红酒应计算的销项税额=29.47+1.45=30.92(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销项税额=100×60%×17%=10.2(万元)
(4)业务(7)中“企业当月由于库管员疏于管理,上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农产品全部被盗”需要做进项税转出=25×(1-8%)÷(1-13%)×13%+25×8%÷(1-7%)×7%=3.44+0.15=3.59(万元)
(5)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应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逾期的时候才计算销项税,收取的当期没有逾期,所以不用计算销项税。业务(5)销项税额=400000×17%+20000÷1.17×17%+117000÷1.17×17%=87905.98(元)=8.79(万元)
(6)小汽车属于应税消费品,在购进的时候就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所以销售的时候按4%征收率减半计算应纳税额,销售小汽车应纳税额=35÷(1+4%)×4%×50%=0.67(万元)
(7)业务(1)销项税=75.08(万元);业务(2)销项税=29.47(万元);业务(3)销项税=10.2(万元);业务(4)销项税=32.4÷1.17×17%+8×17%=6.07(万元);业务(5)销项税=8.79(万元);业务(8)销项税=1.45(万元);当月全部销项税额=75.08+29.47+10.2+6.07+8.79+1.45=131.06(万元)
(8)换取水泥用于办公楼维修,进项税不得抵扣,业务(4)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24000÷10000÷(1+13%)×13%=3.73(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凭票抵扣的,和生产领用量没有关系,业务(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68(万元);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13%+3×7%)×(1-70%)]+50×13%×(1-5%)-3.59=4.60(万元);1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73+68+4.60=76.33(万元)
(9)12月份应纳增值税=131.06-76.33+0.67=55.40(万元)。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