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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
【解析】选项A:天然原油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而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资源税;选项D:原煤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而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不征收资源税。
2.
【答案】BCD
【解析】选项B: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其他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在内。选项C: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收资源税。选项D: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
【答案】BC
【解析】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4.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收资源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5.
【答案】BCD
【解析】对出口的应税产品不免征资源税。
6.
【答案】ABD
【解析】按照教材中的规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按照最新税法规定,选项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选项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无论按照哪种说法,选项C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7.
【答案】ABC
【解析】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8.
【答案】AC
【解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选项B:房屋承受方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选项D:自建房屋自用,房屋所有权未转移,且未取得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9.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0.
【答案】ABC
【解析】选项D: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11.
【答案】ABC
【解析】选项D: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不包括出租房屋缴纳的税金。
12.
【答案】BCD
【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13.
【答案】CD
【解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14.
【答案】BCD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15.
【答案】BC
【解析】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16.
【答案】AD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17.
【答案】ABD
【解析】选项C: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18.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高级公寓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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