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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
【答案】B
【解析】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
【答案】B
【解析】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商场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
4.
【答案】C
【解析】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
【答案】A
【解析】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
【答案】D
【解析】选项A: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选项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选项C: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7.
【答案】A
【解析】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该企业在计算2012年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300×6%×4/12=6(万元)。
8.
【答案】B
【解析】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会计上未确认收入而税法上需要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会计上的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销售(营业)收入=9000+200+40=924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9240×5‰=46.2(万元),所以甲汽车销售公司2012年度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46.2万元。
9.
【答案】D
【解析】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0.
【答案】D
【解析】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11.
【答案】A
【解析】(1)自2011年7月1日起,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2)A公司取得的银行存款2000万元中,1000万元应确认为投资收回;3000×30%=900(万元),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2000-1000-900=100(万元),剩余的100万元应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3)A公司该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
12.
【答案】C
【解析】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13.
【答案】A
【解析】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14.
【答案】A
【解析】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2000×85%×(10-8)×1700÷(15300+1700)=340(万元)。
15.
【答案】B
【解析】选项A: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选项C: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选项D: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6.
【答案】D
【解析】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因此,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00×15%=15(万元),境外应纳税额=100×20%=20(万元),境外所得不需要在我国补税。当年甲企业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
17.
【答案】D
【解析】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小于在A国已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0万元,所以不需要在我国补税,且留待该国下年扣除限额有余额时补扣2.5万元。B国分支机构当年亏损,不需要在我国补税,同时不得用境内的所得或来自他国的所得弥补该项亏损。该居民企业2012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
18.
【答案】C
【解析】由于该居民企业申报的成本费用支出核算准确而收入总额不能确定,因此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127.5÷(1-15%)×15%=22.5(万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22.5×25%=5.63(万元)。
19.
【答案】B
【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B企业应扣缴A企业的预提所得税=(100+500-420)×10%=18(万元)。
20.
【答案】C
【解析】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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