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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与生活—所得税汇算清缴(3)之职工教育费的纳税调整

来源:考试吧 2018-04-13 10:48:41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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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pa考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马上要开始本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了,我们再来看所得税汇算清缴对福利费的纳税调整要求。

  再续前缘,我们听首歌,稍作休息,继续来看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要求。

  Q1: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如何扣除?

  首先,还是以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基数,但扣除比例有2.5%、8%和100%三种。

  Q2:何时用2.5%的扣除比例?何时用8%的扣除比例?何时用100%的扣除比例?

  别急,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第一,针对一般企业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个政策里面“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与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不同,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超过限额是不予税前列支的,同时不能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二,适用8%的扣除比例的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拓展】享受8%扣除比例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I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属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

  II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或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

  III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IV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V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VI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2)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拓展】享受8%扣除比例的 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I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II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III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IV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V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VI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VII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VIII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IX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X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适用100%的扣除比例的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根据《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核电厂操作员培训费,不同于一般的职工教育培训支出,可作为核电企业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PS:企业应当在“职工教育经费”项下单独设置职工培训费和空勤训练费,只有这一块儿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享受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待遇。

  Q3: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务方面的核算有哪些要求呢?

  第一,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真是发生的,在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比例范围内,并且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已计提未使用的不包括在内。

  第二,根据财建[2006]317号文件后附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范围应当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此外还包括: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比如,上个夜大、电大,或者自学考试之类的,读个硕士学位、MBA等等的都不能在职工教育经费账上列支。还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出国考察费用,这些费用开支庞大而且种类细碎,其中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更有甚者还有景区门票、参观费,因此这类费用也不能在职工教育经费账上列支。

  cpa并不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难,有时候直接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多多积累生活与工作的经验对于注会备考也是有很大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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