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xiaoye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等有关要求,规范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
相关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具体准则和本规定,对发行和持有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未来可能有更多形式的金融工具出现,其会计处理应当适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规定。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4年3月17日
关注"566注册会计师"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资讯、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注册会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微信搜索"566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QQ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