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山西省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山西省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已制作完毕,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2月20日至3月19日(周六、日休息)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办领取。因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遗失不补,为安全发放,不得由他人代领。
省考办地址:太原市文源巷35号省化工行业办四层。
2010年度还未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考生,请于上述规定期间内领取,逾期不予保留。
咨询电话:0351-4035791。
特此通知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相关推荐: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