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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发布后,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并且考生在成绩查询时,机器已自动赋予其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编号或全科合格证书编号的,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2014年1月20日至28日(周六、日休息)期间到省注协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或全科合格证书,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另,取得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领取英语测试合格证书。
同时,我们衷心希望您成为中注协会员,您可以登录中注协网站,提前下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并填全信息,以便在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同时提交登记表,快速办理登记入会服务。
省注协 地 址: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306室
咨询电话:0431-88544671
附件:1.入会提交申请材料指南
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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