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领取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所报考考区领取;
二、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和英语测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财政厅综合楼8楼806房领取;
三、如委托别人代领请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四、全部六科成绩合格如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前来登记办理;
五、领证时间:2016年1月20日—1月29日,8:3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六、专业阶段合格证书领取地址:
1.报考南宁考区的考生请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财政厅综合楼8楼806房领取。联系电话:0771-2863115;
2. 报考柳州考区的考生请到柳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领取, 联系电话: 0772-2857227/2815109;
3. 报考桂林考区的考生请到桂林市财政局会计科(桂林市西城路33号)领取, 联系电话:0773-2820879;
4. 报考梧州考区的考生请到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梧州市文澜路97号)领取, 联系电话0774-3825977;
5.报考北海考区的考生,请到北海市财政局会计科(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领取, 联系电话:0779-3035692。
广西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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