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网络反腐“逆效应”
江苏省海安县纪委 刘卫锋
在为网络反腐取得成果击节叫好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网络反腐引发的不良效应:
一是少数网民打着“网络反腐”的旗号,宣泄私愤、窥探隐私,致使相关部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甄别查证,造成原本就很有限的反腐资源的浪费。
二是部分网络发帖导致案情泄露、打草惊蛇,给案件查办增加了难度。
三是“人肉搜索”过度,公民隐私遭到无情践踏。
四是极少数别有用心者在网上散布谣言,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五是网络反腐娱乐化,过分渲染腐败分子的“桃色故事”,给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
网络反腐既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也需要每个参与者在其中都发挥正能量。网络反腐是一种网络行为,没有逾越法律的特权。面对网络反腐所产生的某些“逆效应”,国家已出台相关规定,这是法制建设的进步。必须对那些发布侵犯公民隐私、打击报复、造谣滋事信息的不法分子进行追责,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网络反腐环境。
在依靠法律法规约束网络行为的同时,还必须强化对广大网民的教育引导,让大家在参与网络反腐时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
畅通纪检部门网络举报渠道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局 高振宁
网络举报是伴随信息技术运用而兴起的一种新型反腐手段,网络本身所具有的快捷、高效、廉价、互动、隐蔽等特点使其成为新时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武器。与此同时,我们不能不反思,为何举报活动多出现在公众网络平台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网络举报渠道是否也同样畅通高效?
200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信访举报网址,目前正在逐步建成中央、省、市、县四级统一的网络举报体系。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公众对网络举报需求的日趋多样化,纪检监察举报网站知名度有待提高、网络举报占整体信访举报比例偏低、举报线索可查性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的网络举报渠道,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门户网站、博客、微博等渠道建立反腐专栏,公布举报方式,将工作中能够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向社会公开;丰富举报网站内容,增加纠正不正之风和优化政府效能等栏目,鼓励公众举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加强舆论对公共权力全方位的监督;网站管理人员主动与举报人进行网上互动,及时将办理过程、进度、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丰富网络举报受理方式,如引入手机客户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举报人可以利用手机直接登陆举报系统,既可上传文字,也可发送图片、视频,使公众能随时随地参与反腐。
网络举报的积极作用已被充分肯定,但网络本身只是一种工具和载体,纪检监察部门只有不断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正确研判公众对网络举报的需求,才能有效运用这把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