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补偿政策,农户要承受多大的“上楼”压力?
胡培通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永嘉县一位农户置换给政府的是占地面积50平方米的住房,按1∶1.5的补偿政策,他只有75平方米的新房能享受每平方米4500元的成本价。
但是,该新建农村社区设计的套型建筑面积最小为108平方米。政策规定,增购部分按市场价的优惠价购买,初步设计打7折。这样一来,这位农户的购房支出累计达到56.85万元,加上约20万元装修费、10万元旧房拆除损失费,共计约86.85万元。
这一“上楼”的最低价,对来自贫困山区的农户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一些农户苦叹道:就是砸锅卖铁也买不起新房,宁可住破旧的老房,也不愿“上楼”。
胡培通说,为了鼓励广大农民参与农房改造集聚,政府千方百计加大投入,选好的地址、作好的规划,建好的房子,吸引农民走向城镇化之路。其中,本应以政府划拨方式取得桥下镇新区农房建设用地,但为了搞好样板试点,并减轻农民购房负担,县里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由此县财政替农民支付了2.2亿元土地出让金。
胡培通认为,如果今后大面积推开,不可能再这样“慷慨”,否则政府受不了。
百姓、政府各有苦衷 城镇化推进不宜操之过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政府如此“大方”,许多农民仍不领情。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大面积推进农房改造集聚有三难:
一难:一些贫困山区的农民想搬却拿不出钱。不同区域、类型的集聚点,农户至少要拿出30万元至100万元才能“上高楼”,许多贫困山区的农户根本无法承受。
二难:一些农户想搬却拆不了。许多乡村农房合在一个农家大院里,一个大院往往住着4至10户人家。只要有一两户不搬,想搬的农户就受到牵制。另外,一些人珍惜祖业不愿搬,也让整村迁移难以推进。
三难:一些农户心存疑虑、观望不搬。这些农户对到中心镇居住兴趣不大,但对政府的行动很警惕,担心政府“骗土地”。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这更加坚定了这部分农民不搬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