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土地补偿费外,张洋社区还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对拆迁农民采取整体还建,统一建设、安排住房。由于观念没有转变,拿到补偿款后,一部分人有了“一夜暴富”的心理。他们沉迷于享受,没有了自强自立的思想,失去土地后加上没有固定工作,他们失去了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成本增加,缺乏可持续性生活保障。他们仍然是农业户口,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导致因病返贫,年龄偏大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力返贫。不少村民“骤富”之后,还滋生了攀比、挥霍、吃喝、赌博等行为。 “坐吃山空、盲目投资、过度挥霍之后,只能回到失地贫困的原点。”大家坐不住了。
观察全国各地,这个现象更具有普遍性。随着大量农业土地转化为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城市里有了一群特殊的人——失地农民。虽然他们得到了一定经济补偿,但因为失去了土地,加上他们少有一技之长、观念没有改变等,失地农民返贫的情况越来越多。
社会共识:创新社会管理是国家战略
农民朋友们也应该看到,从地方到中央,已经高度重视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听取了来自基层的意见或建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国家战略。
昆明规划设计院院长王学海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年会上提出:“城中村”的改造应鼓励自行地更替,不要硬将农民“赶上楼”,可以让农民自发组织一个合作社,鼓励合作开发,而不是简单地让位于政府操作,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矛盾。我们常常讲,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决策的依据。
去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城乡一体化,将直接促成我国农村劳动力的不再进城务工,实现就业本地化。城乡差距的缩小,意味着各地人民可以直接在本地享受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温家宝总理提出“要让人民过的有尊严,有幸福感。”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农民“上楼”演成悲剧应引反思
1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肇东市肇东镇东越村刘八虎屯村民因为不满当地给出的种种搬迁补偿条件,满街悬挂拒绝拆迁的条幅并与当地执法局和拆迁指挥部发生群体冲突事件,造成一名70岁老人伤重不治。
“这些村民满大街挂的白条幅(拒绝拆迁)内容是挺好的,但就是颜色太不吉利了,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觉得也不好看,要是换成红颜色我就不反对了,可能也不会出现死人的事儿了。”说出如此雷人之语的是肇东镇党委书记许子武,记者在宣传部等待数小时之后,于事发当日23时许才见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