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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部门把企业年审、验照等与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费挂钩,如果企业敢不交会费,相关部门就会刁难。”华东地区一家房地产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说,这算得上是自愿缴费吗?而且对于会费如何支出,会员也没有知情权,这样的协会如何能为企业服务?
据部分企业反映,他们除了要面临“检查费”“会员费”的负担外,还常常承担“宴请费”“赞助费”“好处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这些让企业很“受伤”。
一家金属加工企业总经理表示,他所在的企业要缴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等近10种税。缴税本无可厚非,但部分税额竟可以“商量”,如房产税因计量单位不同,缴税额可能相差几万元,要想少缴点税,承担各种费就难免了。
记者发现,对于这样的费用支出,有的企业心甘情愿,自认为花钱买平安,甚至还能得点好处;而有的企业虽不情愿,但在遭受刁难后,也会逐渐屈服。其结果是,企业负担在无形中加重,少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则逐渐背离了服务的本职。
中小企业不仅是创新之源、活力之源,更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中央反复强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隐性负担”容易被人忽视,在当前地方财政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这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专家认为,减轻中小企业“隐性负担”,除了严厉查处、切实整顿之外,还应按照十八大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只要合法经营,就能够有一个更加透明和可预期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