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混乱 利益机制异化
山东泰安市的一家合作社前段时间经历了一场社员“内讧”,原因是社员怀疑理事长把盈利私吞了。由于合作社账目不清,很难查明真相,最终只能不了了之。这家合作社是由一家农产品销售公司牵头发起,理事长本人也是公司的经理。
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按相关规定,合作社在采购、销售、投资、分配积累、负债等方面,要建立13项内控制度;根据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要设置13本账、3个登记簿、5个报表。假如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大家面对的是一本糊涂账,彼此怀疑、指责就难以避免。
江西省余干县农业局农经站占罗鹰说,县里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仍然属于传统形态,内部管理机构不健全,85%左右的合作组织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重大事项未经民主表决,造成民营民管的基础不牢;近92%的合作社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缺乏凝聚力。
除了内部管理的混乱,一些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也出现异化,违背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本原则,为长远发展埋下隐患。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曹家寨的地瓜种植合作社由德丰食品有限公司领办,社员有5000多户。理事长曹广峰介绍,合作社采取“保底价”的方式与这些社员进行合作。
“不管市场价低到什么程度,我们的收购价不低于1.2元/公斤。如果市场价高于这个水平,我们按高于市场价0.1元/公斤的价格收购。”曹广峰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保底价”的利益联结机制非常普遍。刘召伟说,合作社给社员承诺“保底价”,违背了风险共担原则,这样做固然有保护农民利益的好处,也能迅速扩大规模,但一旦合作社赔钱了,整个合作社也就完了,“一年合作,两年红火,三年散伙”的例子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