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大学一名研究生因抵制“科研苦力”而发声明的事件引起网络热议。热议背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高校研究生给导师“打工”、“当苦力”已成常态。学生们私下称导师为“老板”,不仅因为他们决定着学生们每月的收入补贴,更因为他们掌握着学生前途命运的“生杀大权”。
研究生“打工”心态面面观
许多研究生表示,能够在给导师打工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如果仅仅被当作廉价劳动力,就有悖于研究生搞科研的初衷,亦会助长校园功利主义风气。
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谢琛说,自己在读研期间为导师打工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老师主导的国家重点社科基金的会务、专家的访谈接待、资料整理;二是老师主编的评论的约稿、统稿、翻译和校对。社科基金方面的工作没有报酬,后者每学期会带来两三千元的收入。
“专家访谈、搜集整理资料,对我而言,不能说是在为导师‘打工’,整个过程对我也是锻炼。无论导师给不给酬劳,我都愿意参与。认识了一些最前沿的专家,聆听了有见地的见解,训练了思考能力,即便是打杂也能学到东西。”
相对于科研项目较少的人文社科专业,理工类专业的研究生为导师打工的现象更为普遍。一般来说,这种支配与雇佣关系以导师手中的科研项目为基础,而导师的项目经费中也有一部分是专门用于研究人员的支出补助。
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施娟说:“研究生期间,每人都要从自己导师那里领取科研课题,导师还会让你帮忙干一些他自己承接的活。干与不干、做得好与不好,基本上就是你的学业表现了,直接影响到是否能顺利毕业。”
施娟说,帮导师打工累不累是其次,最重要的还是希望能学到真本事。“但是很久都没有一次师生见面会,没有传道授业解惑,让我感觉自己更像是廉价劳动力。”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生张烨也感慨:“有段时间帮导师承担项目,几乎天天起早贪黑,忙得没时间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实习。毕业的时候,当面试官问我具体为这些项目做了哪些贡献时,我实在不好意思说承担的都是些琐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