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公众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对出租车行业关注较多。对于全国多地相继发生的出租车罢运事件,刘玲代表调查发现,根源还在于出租车的经营管理方式。
目前,出租车司机总体还比较松散,大多处于被动接受管理的状态,在很多问题上不能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出租车公司形成平等对话。如果能够在出租车司机中成立行业协会,使之能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租车公司平等沟通,参与到出租车经营管理中,很多问题和矛盾是可以化解的。
“畅通民意渠道固然需要,但还是被动的,民众不找上门来,政府部门还是‘睁眼瞎’。”朱列玉代表认为,现在各级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可谓不多,但急需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把公共服务真正“送达”真正有需要的人群。在这一点上,各类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市市长张国华认为,推动社会管理向治理转变,需要加快各类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的培育,推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自治,进而更多地让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通过多方互动与协作配合,凝聚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认为,政府主管部门要借助“外脑”并形成制度和约束机制,才能真正汇聚民意、民智。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成为一个“设计者”,把形成的意见整合提升为“制度框架”,具体工作仍要交由更具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去完成。
“比如当前的孤残儿童收养问题,就说明过去的解决模式和路径已经不适合了。在各种社会组织已先期参与和发展的情况下,由官方另起炉灶就是一种资源浪费,更何况做得不一定比前者好。”
注重源头化解
2012年,国内多个地区因房屋拆迁、重大工程建设引发群体性事件,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前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矛盾凸显期,大量社会矛盾存在于基层,如果能从源头上开始介入,在苗头状态加以干预,很多矛盾是可以化解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认为,许多社会管理问题,在萌芽状态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去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在江苏省南通市,从2003年4月创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至今,南通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张国华代表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调解等机制的建立就是要改变维稳“马后炮”的局面,立足事前防范,着重源头化解,这正是治理和管理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