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中的改革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
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看来,我国如今出现了两道门槛,一个是经济发展能耗大污染重,一个是社会领域内的一些旧机制难以适应现实新需求。这两道门槛,要靠改革迈过。
“未来发展最大的红利来源于改革,这已形成共识,但有些部门和地方对改革的紧迫性认识还不够。下一步要真正按照中央要求,把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抓手和突破点,以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代表说。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呼声最高的改革之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刘树成委员说,若干意见虽然提出了改革路径和一些指标,但总的来说还是原则性指导意见,落实还得要有具体政策。有一点很明确,提高居民收入的最基本途径是提高劳动报酬收入,初次分配领域改革要重在提高劳动报酬,再分配领域重在帮扶困难群体。
“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山上拉土、把坑填平’,也就是说通过建立税收调节机制和转移支付手段,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来自河北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尚金锁说得很形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刘凡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民革中央作大会发言时,就稳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地市级以下全部放开,同时逐步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以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给农业转移人口吃“定心丸”。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享有可转让与可收益权。解决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逐渐完善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产权制度。
第三,以产业为支撑,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特别要加快发展以县城和农村城镇为主的小城镇。
第四,以统筹安排为思路,分层分批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阜宁县县长顾云岭对此深有感触:只有部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稳定集中生活,才能实现土地有效集中和集约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而城镇化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而且可以向农村辐射更好的公共服务,这一切的关键是如何有效保障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城镇化问题专家周汉民说,报告中明确了“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意味着城镇化是完全能兼顾“三农”、保护乡村风貌的城镇化,而不是“村庄消失”式的城镇化,这样的“工农、城乡关系”才更健康、也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