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税”花样大起底
一方面,国家给小微企业减负,从2013年8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将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为解财政增收乏力的困境,成立“零散税”征收领导小组,开展运动式征收工作。这种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的做法,所为何来?最近,半月谈记者走进基层,探寻“零散税”究竟。
地方财政“新支点”?
最近,在湖北省襄阳市、湖南省娄底市、江苏省泰兴市、陕西省商南县、河北省邯郸市、晋州市以及山东省等地,一种新的税收形式似乎正成为地方财政增长的新支点——“零散税”。
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商南县地税收入7400万元,同比增长28.1%,占全年任务的52.1%。商南县地税局总结经验时说,重要的一点是“狠抓零散税管理”,“小税种”做出“大文章”。他们在深入开展税源清查的基础上,县地税部门对砖厂、药店、建筑材料、汽车修理等个体工商户调整税收定额。
江苏省泰兴市今年上半年“零散税”征收总额达到1840万元,全年预计可达3500万元。该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负责人说,该市成立了专门的零散税征收领导小组,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部门的领导参加,每个乡镇园区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班子,招聘了相应的人员,进行零散税收的代征工作。
今年前5个月,河北省晋州市的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2.65%,达到4.4亿元,增幅在石家庄市的24个县(市)区中位列第5位。在该市的三项促收入举措中,有一条就是“加强小税种和零散税管理”。
花样翻新,竭泽而渔
河南省三门峡市的一位干部向半月谈记者介绍了地方政府征收“零散税”,应对财政吃紧时的几种办法。
一、地毯式搜索。每到征收“零散税”时,地方税务部门会给各个税务员划分片区,下达任务,采取地毯式搜索,逐街逐巷、逐门逐户推进所谓“零星分散税”征收。一名村干部在配合管片的税务员征收“零散税”的日记里提到:早晨5点钟起来和同事开始征收,因为是集市,人们起得很早,一些门市早早开门营业了,经过一天口舌,虽然收获不是很大,仅仅600多元,但是村内的营业户基本收完了。
二、狮子大开口式开价。“零散税”是对证照不全、地处偏僻、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差的个体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户收缴的税收。按照规定,临时发生纳税义务的零散税收纳税人,应持相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税务机关为其核定应纳税额后,再进行征税。
“依法纳税这件事在基层往往演化为口水战。”山东莒县国家税务局有关人士透露,由于税务部门管理中存在问题,面对“零散税”难管、户多、税少、工作量大、税收成本高,部分负责同志和税务人员不愿在这方面花力气、下功夫,未能制定科学系统的征税管理办法和制度。所以,一到征收“零散税”时,到底谁该纳税、纳多少税,谁也说不清。于是,税务人员就会“漫天要价”,个体户们也会“就地还钱”。
2012年,河北媒体就曾报道,邯郸市大名县万堤镇商户被当地相关部门强收“零散税”,而收钱的人不开具任何收据,商户质疑征收“零散税”的依据,政府征收人员哑口无言。
三、寅吃卯粮、卯吃寅粮式入库。在运动式征收“零散税”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提前征税行为。广东省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有2个市的地税部门未经清算先征收2户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款1.7亿多元。
也有追溯征收过去的。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出台的《娄星区2013年零散税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对非住房出租(自营)税收、砖瓦灰沙石等建筑材料税收、集贸市场税收等6项零散税收的清理,有重大偷税行为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四、人为拔苗助长。为多收“零散税”,有的区县人为推进“个体户转企业”的数量。如西安市某区下发文件称,“确保年内完成‘个转企’1200户以上;以后每年按照50%以上的比例递增”。
“指标”所逼,思想作怪
各地抓收“零散税”的原因,主要与当前整体经济走势有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分析指出,从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我国GDP增速进入下滑区间,一直下滑到201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略有好转。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速回落至7.6%。
按说,经济增速下降,税收增速也应随之下降,但在一些地方,税收增长却是硬性任务。最近,河南省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并不理想,下半年要“确保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山东一名地方税务干部透露,各地“零散税”、小税种以前也要收,但今年是加码收,年年挖潜难免引起纳税人抱怨。
也有观点认为,多地加强征收零散税和现行税制下地方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有关。中央财政收入占比大幅度提高后,地方固定收入出现明显下滑,增加了在经济下行期地方出现财政困难的概率,导致一些地方为增收违规操作。
一些群众指出,零散税不仅仅是“指标”逼的,还有一部分政府和官员不愿意“与民同苦”,不愿意过“紧日子”的享乐主义思想在作怪。在当前反“四风”的背景下,这种通过征收“零散税”方式加大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政府部门和干部们,真该照一照镜子、正一正衣冠。
谨防以“堵漏”为名变相与民争利
我国现行税法里,没有“零散税”这一税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税务专家张继民说,“零散税”这个说法不科学,理论上说,这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是一个多种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著名税法专家刘桓说,“零散税”就是对小企业征收一些不是特别常见的税种。虽然征收“零散税”可以堵塞税收管理当中的漏洞,但要防止地方借机对一些企业征收过头税,或者利用企业对税法不太熟悉的情况,做一些对企业生产发展不利的事情。
8月1日起,国家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其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减负,促进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而一些地方征收“零散税”的做法,恰恰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或将冲抵中央的优惠政策实施效果。
供职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谭浩俊认为,处于社会夹心层的小微企业,虽然承担着居民就业、收入增长、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责任,却一直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这次国家将政策利好落到小微企业身上,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能尽快走出困境,才能避免经济增速下滑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不应该是一种权宜之计,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
浙江省杭州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副处长楼建民认为,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提振信心。但接下来还需要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方执行情况的监管,严厉杜绝给小微企业变相增负的情况,让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经济学家指出,地方税收逆势飘红的背后,暗藏着小微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艰难处境。税法还提倡“涵养税源”,一些地方这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手段,只会进一步拉低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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