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现将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在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参与调剂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且只有一次申请机会。
二、已进入面试人选和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三、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根据调剂职位空缺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资格确认。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面试。
五、“项目生”职位的调剂在“项目生”范围进行。“项目生”如果符合其他职位条件,也可以申请其他职位调剂。
六、新进入面试人选的调剂人员分数按以下几种情况确定:原无人进入面试的调剂职位,调剂人员分数按实际笔试成绩计算;原已有1人进入面试的调剂职位,调剂人员分数高于原进入面试人选分数的,按原已进入面试人选的分数计算,低于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原已有2人(含2人)以上进入面试的调剂职位,调剂人员分数高于原进入面试人选最低分数的,按最后一名的分数计算,低于的按实际分数计算。
七、参与调剂人员在2014年8月7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填报并提交调剂信息。
八、调剂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招录机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调剂。
九、各招录机关对调剂人员资格审查和确认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4年8月4日
附件:
201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全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简称《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以及各招录机关的网站和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相应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附件《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至5月17日,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5月12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人员会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考生在2014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通过指定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9日17:00期间,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涉密岗位考生的笔试准考证由招录机关负责打印发放。
(四)注意事项
1、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18346036209、8713012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确认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职位在笔试前先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提出个别职位报名调整意见。
5、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境贫困县(市)特别是乡镇机关,如有报名达不到比例等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6、报考法检、公安、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
7、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微机打字技能测试。
8、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事宜。
>>>详情请查看《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丨公务员题库手机端丨搜索公众微信号"考试吧公务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