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29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试时必须携带正式身份证。
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统一汉语制卷,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月15日后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和考察:
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调各盟市委组织部,结合各盟市选聘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以盟市为单位分别划定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在各盟市所指定的网站上公布。届时各盟市指定的网站网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上公布。
7月1日至7月20日,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本盟市考生的面试和考察。各盟市的面试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在各盟市指定的网站上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再次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递交由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始材料。考察时将严格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等考录。
通过笔试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直接进入考察范围。
3、确定初步选聘人选。由各盟市委组织部依据考生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综合成绩,按照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涉农涉牧专业的优先原则,等额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并在各盟市指定网站公布。
4、体检。8月1日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5、公示。8月10日前,各盟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分别在各盟市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聘名单。
6、签订聘任合同。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村官经岗前集中培训后,与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