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包括,2010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等条件,村官选聘期一般为3年。目前,该选聘公告已在国内多个网站发布。9月20日前,有意报考者可通过搜索选聘公告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聘办,邮政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金融大厦6楼6013号房;邮政编码:830001。
9月30日前,自治区选聘办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10月初,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并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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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方法和程序】
由自治区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动员和推荐大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经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并报自治区选聘办审查合格后,直接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经过有关程序后,原则分配至原籍所在地任职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6月20日以前,各高校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动员报名,7月10日前由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并向自治区选聘办报送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报名册。
2、7月30日前,各地州市、县市区选聘办对报名的应历届大学生和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并向自治区选聘办报送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花名册。
3、8月15日前,各地州市、县市区选聘办对报名的历届大学生和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笔试和面试。
4、9月上旬,由各地州市选聘办组织考试合格的大学生、转聘人员、直接选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9月20日左右进行公示。
5、10月上旬,由自治区对选聘的应历届大学生村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当地县市区组织部门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