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 5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锻炼成长,着力培养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现就2013年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3年度上海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安排149名,任职岗位为本市9个郊区(县)“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助理”岗位。
二、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是本市高校毕业生或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须是院系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5、往届毕业生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为2011年以后毕业,具备上海户籍或人才类上海居住证。
6、对于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原籍工作或家庭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试报名办法
1、招聘岗位查询
2013年本市计划选聘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3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www.shjcdj.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登录网址为“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3、报名时间
4月2日10:00-4月10日16:00
4、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1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于4月11日16:00前,将《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以附件图片方式(大小1M以内)发送邮件至spta2004@126.com,邮件主题为:“到村任职报名+注册编号+姓名”。《登记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4月10日、11日(每天10:00-16:00)将一份《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党组织盖章确认)和户口薄或人才类上海居住证、毕业证书等原件,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审核确认。另两份《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