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2013年大学生村官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必须为27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日以后出生。
2、往届毕业生能否报考2013年大学生村官?
答:往届毕业生报考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公开选聘的仅限于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党员本科生和党员研究生。
3、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大学生村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应届毕业生报考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的在皖全日制一本院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开选聘的,大学本科以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包括团组织干部和社团组织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大学专科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过1年以上班级或院(系)学生会、团组织干部。
4、某考生被高校录取时该校为二本院校,但今年毕业时,该校升格为一本院校,能否视为“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
答:不可以。界定考生是否为一本院校毕业生须以该生入校时该院校类别来判定。
5、外省籍高校毕业生能否在我省报名?
答:符合选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任何一个省辖市。
6、获得院、校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能否报名?
答:可以,但必须是应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对于在院、校举办的运动会、知识竞赛等文体活动中获奖或受表彰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也可报名,但应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
7、应届专科毕业生是党员的,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是否可以连续或累计计算?
答:可以,如某生担任过半年的班委会干部后,又担任院(系)学生会干部半年,视同担任学生干部1年;如某生第一学年任半年学生干部,第二或第三学年又担任半年学生干部,也可视同担任学生干部1年。上述情况需在报名时填写清楚,并由学校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8、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否可以报考?
答: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但要符合年龄(27周岁以下)、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以上)要求,并且目前仍在“村官”工作岗位。
9、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能否在报考时改报其他省辖市?
答:不能。符合报考条件的,只能报考现任职地所在的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