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区县选聘指标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3年6月上旬,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书面证明,《2013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报考区县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报考区县资格复审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同时,报考区县委托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调剂。选聘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较大缺额时,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
(八)公示。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七一网(网址:www.12371.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九)派遣。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且考察合格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填写统一印制的选聘通知书,将选聘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报到。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与报到的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村工作。
四、政策待遇
根据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规定,重庆市2013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如下(2012年及以前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仍按以前政策执行)。
(一)身份
重庆市2013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选聘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流动(就业),不再直接考察录用为公务员,不使用行政编制进行政策托底。
(二)聘期
大学生村官3年为1个聘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续聘原则上不超过1个聘期。
(三)岗位
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任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