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本人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办理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事宜。陕西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偿还政策向陕西省教育厅咨询。
4、到村(社区)任职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
5、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备选调生、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务员考试。
6、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备各级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录用(聘用)条件并参加招录(应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7、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年龄未超过30周岁(截止每年9月底)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1期。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8、在村(社区)任职期满1年,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选聘程序(4月下旬至6月底)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报批和公示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4月21日至4月27日)
4月21日0:00至4月25日24:00前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进行报名。考生要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以内)。各市(区)委组织部在考生报名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调换。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下载《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后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各市(区)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8:00至4月27日24:00,期间,报考人员可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4月21日8:00至4月25日24:00,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修改补充报考信息;4月26日00:00至4月27日24: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4月28日24:00前为网上交费时间,考生要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50元考务费,付费成功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付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4月28日18:00前持《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及免除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免除考务费手续、未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付费和办理免除考务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另行通知)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