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5月中旬)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工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全省统一时间、地点进行,考场设在各市(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和面试(5月下旬)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选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1:2但高于1:1.5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低于1:1.5的,按1.5: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聘数量,余出的选聘计划,各市(区)具体确定2-3天时间由考生自愿报名,根据成绩顺序调剂到本市其他县(市、区)岗位。面试前要对报考者所持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并与报考信息进行比对。资格复审没有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侧重考察考生的有关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工作关系的能力。
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合计按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6月上旬)
体检工作。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由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5、报批和公示(6月中旬)
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省委组织部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6月下旬)
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在10日内到所应聘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缺额,在1个月内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附:《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名额分配表》
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