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将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3年全省选聘245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选聘计划数额如下:长沙市238名,衡阳市230名,株洲市208名,湘潭市100名,邵阳市80名,岳阳市200名,常德市100名,张家界市124名,益阳市100名,郴州市294名,永州市200名,怀化市200名,娄底市152名,湘西自治州230名。各市州选聘计划,原则上按男女各占50%比例把握。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重点院校以及农村基层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四)身体健康。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应聘,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的,免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符合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的在线报名系统,按志愿分市州定向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申请笔试免考的考生(简称笔试免考生,下同)要在报名资料中注明免考缘由。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报考市州的党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考生在面试前还须进行资格复审。参加笔试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侧重农村基层实用知识。笔试科目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
4、面试。在6月下旬进行,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免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按报名人数适当比例确定笔试免考生选聘名额。参加笔试考生选聘名额,为各市州选聘计划总数减去笔试免考生选聘数,分市州按照选聘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考生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