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暂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以及经就读高校和毕业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湖南省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该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中下载)到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5、体检。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是笔试免考生的从笔试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是参加笔试考生的从参加笔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体检时间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考察。对体检合格对象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湖南省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鉴定表》(见附件2)。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采取实地考察或函调方式进行;往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由毕业生本人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居住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负责考察的党组织要认真填写考察鉴定表,并在考察鉴定表末尾签具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备选聘单位进行核查。
7、预录。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预录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综合、审核。如需要跨地区调剂,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市州录取情况进行调剂。
8、公示。省委组织部将审核合格的对象在《湖南日报》、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统一进行公示。
9、决定聘用。公示后,由省委组织部决定聘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应根据省委组织部审定的聘用人员名单,及时与选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如选聘对象违约,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培训上岗。决定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培训,培训后到岗上任。
四、任职和待遇
1、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如本村没有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中共正式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可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原则为3年。
2、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凭卡发放。到国家确定的我省14个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桑植县、江华县、城步县、麻阳县、新晃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农村任职的,按本地执行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生活补贴。
3、在村任职期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4、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定向考录。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考。
6、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部门推荐,可参加全省公务员定向考录。省直及各地拿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要注重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