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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决定聘用。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任职的考生。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拟选聘人员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为正式选聘人员。
5、培训上岗。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底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非公有制企业)任职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动实践。
联 系 人:高 伟
联系电话:0931—7601489 7601466(报名期间用)
13993170633
附件: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