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要求和自治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总体安排, 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要求
2013年自治区新选聘大学生村官971名(包括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各盟市新选聘名额分配见附表1)。
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采取定向选聘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有关规定,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大学生村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定向考试。考生经选聘后,原则上回原籍旗县(市、区)所在嘎查村任职服务。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3年毕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2、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事业,热心为农牧民群众服务。
5、在校期间各项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心健康。
8、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9、各盟市和旗县(市、区)此前自行选聘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现在岗大学生村官,符合以上条件,放宽年龄和毕业届次限制,本人提出申请,经盟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报名参加2013年自治区大学生村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