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聘程序方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考试、审查、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1、公告动员
5月初开始,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nm12333.cn)、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cn)、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nmbys.com)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公布选聘数量、资格条件、选聘程序等。
2、报名
(1)报名。5月6日12:00至5月12日16:00,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5月13日—5月15日16:00,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5月22日至5月26日,考生登录报名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资格审查和考试
(1)笔试。考生于5月26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1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兴安盟,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蒙古语授课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月15日后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由各盟市委组织部在对蒙古语授课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基础上,结合选聘计划对其他报考本地区的考生,自行划定笔试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名单(各盟市指定网站网址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认真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向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原始学历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等考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大学生村官登记表》(见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见附表3)一式3份,1份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