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委外宣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省选聘1800名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工作,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和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选聘114名大学生村官到所在村非公有制企业兼任大学生党群专干。
选聘对象为2011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不限。
据介绍,2013年5月25日—31日在甘肃政法学院现场报名,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三农”政策与大学生村官工作》。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于8月底分配至县市区。9月底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非公有制企业)任职开展工作。
据介绍,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本地2013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职满两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省、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市州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内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服务期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