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3.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8:00—6月7日24:00
4.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程序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2)凡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即得到报名确认。报名费20元,由报考人员按照规定在网上缴纳。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调剂。
(4)报考人数与各县(市、区)各职位拟选聘人数最低开考比例为3:1,各县(市、区)各职位报考人数如果少于开考人数,就少于开考人数的职位通过二次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
(5)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6月17日- 21日,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951-6669323、5099163或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六、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表上承诺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承诺协议,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开始后,由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简章》规定的选聘对象、条件及职位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笔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须提供: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获得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近三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证书原件及评选表彰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需提供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属“三支一扶”的人员,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服务单位考核材料和推荐报考的书面材料。
(4)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