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要求,现将湖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根据中组部要求,我省今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2566人,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分配计划见附表一)。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4)身心健康。
三、选聘工作组织及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市(州)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选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
四、选聘工作程序
全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5月下旬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按照动员部署、组织选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
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15日16: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报名时,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定向报考,每位考生填报一个职位(应聘去向)。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缴纳考试报名费30元,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并确认报名情况(具体操作办法见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