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精神,我省2013年将选聘504名大学生村官。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共504名,其中,海口市65名,三亚市45名,三沙市2名,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乐东、澄迈、定安、陵水、昌江等9个市县各28名,儋州、五指山、临高、屯昌、保亭、琼中、白沙等7个市县各20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具有海南户籍(含海南生源),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选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6日8:30至10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下载并认真填写《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到省委组织部设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地址为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的报名点,自主选择一个市县的大学生村官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填写《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时,应针对职位要求的招聘范围及条件,如实填写自己对应的资格条件, 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4张,以便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资格审查
由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4、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大学生村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为1:2(三沙市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县,将减少选聘名额,其空出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其他市县。
11月11日8:00至15日17:00,考生凭身份证到所报考市县党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9:00-11:00。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的,按本人笔试成绩5%予以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选聘名额,按1∶1.5的比例(三沙市的面试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发布面试公告。
5、考察
由市县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