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4月11日—5月5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拟定向推荐选聘的学校发布选聘公告,宣传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关政策。
(二)学校推荐(4月11日—5月5日):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聘公告,组织毕业生报名;报名时,需经系和学院推荐。对符合选聘条件并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参选人员,学校党委组织部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5月9日—5月20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有关高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附学校证明信)、《四川省2014年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登记表》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人员赴有关高校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选(5月26日—6月5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并面试合格的,经征求有关市县意见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并函告相关高校。
(五)签定协议(5月27日—6月8日):被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学校派遣通知书)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上岗(7月8日—7月1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详情请查看《2014年四川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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