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规定(以下简称《简章》),笔试结束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现将2015年宁夏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
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二、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简章》规定,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7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银川景安庄会议中心5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9号)。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正反面打印)。
3.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组织关系在高校的,由所在高校院系党委出具党员证明材料。获得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需持证书原件及评选表彰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依次补录。审核完毕后,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类复印件、传真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
咨询电话:(0951)6669321 6669322
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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