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党办〔2008〕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组通〔2013〕144号)和中组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区共选聘100名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其中中共党员比例不低于70%。为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党建工作,促进脱贫攻坚,按照中组部要求,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要安排到条件艰苦、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且男性比例不低于50%。
一、选聘原则
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⒊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为宁夏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宁夏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应届毕业生。区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涉农专业及“985”“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本科生不得超过24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6年5月30日以前入党)或学院及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
以上应届毕业生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无委培单位除外)、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大学学制5年或以上的(不含预科),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三、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网址:http://www.nxpta.gov.cn
3.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9日8:00—6月14日17:00
4.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程序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
(2)凡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后即得到报名确认。报名费20元,由报考人员按照规定在网上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调剂。
(4)报考人数与各职位拟选聘人数最低开考比例为3:1,各职位报考人数如果少于开考人数,就少于开考人数的职位,视情况可通过二次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
(5)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笔试后如发现因个人原因,报错职位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0951- 12333 、6669321、6669322、666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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