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招录公告》,现将非定向选调生(村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8:00 ——18:00,宁夏总工会一楼会议中心(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
二、资格复审内容
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1.报考选调生(村官)要求的准考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2.《2018年宁夏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3.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证明(其中之一,以学生干部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学校有关机构出具的载明任职时间和所任职务的聘书或文件);
5.证明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配偶的相关证件、证明为烈士子女和配偶的相关证件;
6.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相关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几点要求
1.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于5月26日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要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并按照各职位拟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未经学校推荐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电话通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及时递交书面放弃声明。
3.资格复审期间,凡发现伪造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和加分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考生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1. 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录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要求
2. 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录非定向选调生(村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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