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
①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②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
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者于2018年11月21日至28日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29日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科目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7日至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州公务员(人民警察)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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