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和特警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于12月23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于12月22日下午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三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4)“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初审。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市人社局。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数,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2月中旬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 )×7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70%+笔试加分。
特警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40%+笔试加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2月24日至25日,具体事宜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按100分计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搜排爆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为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排爆理论、炸药爆炸基础知识理论、无线电基础。
狙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100米88式狙击步枪精度射击、1500米跑,两项分别占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70%、30%。
攀登突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徒手攀登雨漏管、索降,92式手枪精度射击,95式突击步枪精度射击,1500米跑,四项各占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25%。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于测试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http://www.ybrc.gov.cn)公告。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考生应携带《2018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合同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具体事项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管理类职位、警务技术类职位和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特警类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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