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我市重灾县有: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我市重灾县(区)有: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按报考职位分别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雅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13号)或雅安市森林公安局综合科(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118号)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9年1月下旬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负责具体审核。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28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通知书,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和体能测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共同组织实施。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地点设在雅安市雨城区,面试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通过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通过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成立考录监督小组,设立考录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通知书、体检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5-2223661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835-2227020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雅安市公安局 0835-2308410
雅安市林业局 0835-2220294
雅安市森林公安局 0835-2221071
考录监督小组成员及监督电话
王载明 中共雅安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0835-2360739
李 军 中共雅安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综合室主任 0835-2620739
张 翔 中共雅安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副组长
0835-2308443
余 奕 雅安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督察科科长
0835-2229133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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